欢迎来到苍南县天雄标牌有限公司官方网站!

苍南县天雄标牌有限公司

好品质铸就好口碑

多年经验·只为您做好每一个大型徽章

咨询热线

13958764897

新闻中心

联系我们

咨询热线:13958764897
  • 苍南县天雄标牌有限公司
  • 地址:苍南县钱库镇振兴西街280号
  • 电话:0577-64632892
  • 手机:13958764897
  • 联系人:李经理
  • 邮箱:2097828022@qq.com

联系我们

公司新闻
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公司新闻

海警徽的使用范围

发布人:admin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-10-30  17:02:17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(第48号)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》,警徽及其图案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:

授衔、授装、宣誓、阅警等重大仪式;

人民警察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重要建筑物、会场主席台;

人民警察机关颁发的奖状、荣誉章、证书、证件;

人民警察报刊、图书及其他出版物;

警服、警帽、警用交通工具、标志等物品。

对于海警徽,作为人民警察警徽的一种,其使用范围应当遵循上述规定。具体到海警徽,以下是其主要使用范围:

海警授衔、授装、宣誓、阅警等重大仪式;

海警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重要建筑物、会场主席台;

海警机关颁发的奖状、荣誉章、证书、证件;

海警报刊、图书及其他出版物;

海警制服、警帽、警用交通工具、标志等物品。

需要注意的是,除上述规定情形外,使用海警徽及其图案应当经地(市)级以上人民警察机关批准。同时,海警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、商业广告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、私人婚丧庆悼活动以及其他有碍于警徽庄严的场合或物品。


相关资讯